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

我和相機的關係



我很喜歡美麗的東西。

衣服、飾品、書本、畫、家具、雕塑……很多很多。不是只有物品,有的時候那是一剎那間的光景。

所以我很喜歡旅行。

從前旅行的時候總是懶得拍照,總覺得拍下來的風景不及真正看見的,真正美麗的,會留在記憶當中。我的照片總是很少很少。

少到一個極點的時候,是去巴黎那次。我在歐洲待了近一個月,巴黎留了兩個星期,回來的照片也是極少。
那麼美麗的城市,是流動的饗宴,而我帶不回來。在相機小小的方格上顯示出來的,總不及巴黎真正美麗的百分之一,我沒有辦法用那樣記錄巴黎。

她太美麗。


像是過去我在書本上見到蒙娜麗莎的微笑從不覺得美;斷臂的維納斯沒什麼吸引力;而羅丹,羅丹的東西,我看不出深度。那不是作品的錯誤,而是因為我看見的不是實品。
當我真正見到那麼小的一幅畫像,終於知道她那一朵微笑為什麼流芳百世,像是那麼深那麼深的,引誘人走進畫裡;看到真正的雕像,才驚懾於她的美麗,每一個角度的光影都那麼優雅,彷彿下一刻就要活過來;而羅丹,我迷戀在Kiss的雕像前久久不能離開,那個親吻像是一種咒,讓人不由自主的隨著陷入纏綿的氛圍,而那份溫柔,被封印在雕像裡,永遠的停留。

我的相機無法記錄,關於這一切。
明明是活的東西,到了鏡頭底下卻死亡,彷彿過去的人所認為的「攝走靈魂」一般。
我看著那麼美麗的東西,無法讓她們用那種不確實的圖片去混淆記憶。


一直到後來,我才了解一件事情,有時候,相機不是用來記錄「真實」。相機可以用來創造「真實」。
我沒有辦法用相機記錄真正實景的美麗;但是卻可以用相機的鏡頭創造另外一種美麗。

從這個時候開始,我才成為相機鏡頭的主人,而非僅僅是一個操盤手。

這是這一年才發生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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